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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且认为基本赞成草案提出的分界,应当推荐。 同意,且认为虽然对草案的分界持保留态度,但是鉴于目前未见其它更加合理的方案,暂且可以接受草案的推荐。 反对,且认为应推荐其它方案。 反对,且认为在获得进一步证据前不应轻易作出推荐。 反对,且认为考虑本案性质不宜以协会名义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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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2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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