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语协会

标题: 提请制裁“阿奴” [打印本页]

作者: mandarin    时间: 2008-5-8 10:37
标题: 提请制裁“阿奴”
语气不当,恶意攻击

http://wu-chinese.com/bbs/viewthread.php?tid=5047&page=4#pid51406
http://wu-chinese.com/bbs/viewthread.php?tid=5044&page=4#pid51407
http://wu-chinese.com/bbs/viewthread.php?tid=5053&page=3#pid51554
http://wu-chinese.com/bbs/viewthread.php?tid=5048&page=2#pid51558
作者: 小老虎    时间: 2008-5-8 18:25
此人什么来头?
作者: mandarin    时间: 2008-5-8 18:55
与我们同宗但不同支的古人类

作者: 小竹原    时间: 2008-5-8 20:32
网络需要文明用语
作者: 阿奴    时间: 2008-5-8 23:23
跳梁小丑看到我正义的化身就浑身哆嗦了。我还是这句话,这里有知识的朋友很多,大家去找个有经验的心理专家听听那段的录音,就知道谁说的话比较有道理了。笔迹都可以看出人的心理,更何况录音。哼!
作者: mandarin    时间: 2008-5-8 23:29
又来了。。。
作者: 沈小三    时间: 2008-5-9 18:48
剑道的最高境界是和谐
作者: 阿奴    时间: 2008-5-10 00:25
这个帖子很好!只要我一天不被管理层制裁,就是每天一个耳光打在跳梁小丑的脸上。
作者: 罗汉党    时间: 2008-5-10 13:16
我迫切想知道阿奴在清坛的名字
阿奴者,是金山本地人自称,相当于阿拉.阿奴莫非是石化地区的上海人?
作者: 阿奴    时间: 2008-5-11 00:45
又一个阿奴不被制裁的一天过去了!

楼上的兄弟,阿奴在那里也叫阿奴
作者: lieukehli    时间: 2008-5-11 17:16
我明天约了人去爬山,要早起,回来后再处理这个纠纷。你们双方不要再互相挑,有矛盾很正常,但是啥人再escalate冲突我是会要他负责的。当事人有告诉、有申诉的,可以在这里举证,其他无关人员请回避(包括评分)。
作者: 阿奴    时间: 2008-5-12 01:07
贼喊捉贼的典型。管理员你们去看看这个家伙给我发了什么调请短信!
作者: mandarin    时间: 2008-5-12 10:03


要调也调不到你头上吧
作者: 丁丁    时间: 2008-5-12 21:46
调情?
作者: mandarin    时间: 2008-5-12 21:58
不懂啊

不过我确实态度比较温和比较友好
作者: 阿奴    时间: 2008-5-12 23:52
又要开始骚乱了
作者: 热度    时间: 2008-5-13 20:18
原帖由 mandarin 于 2008-5-12 21:58 发表
不懂啊

不过我确实态度比较温和比较友好
也許曾經是吧
還是等gyes回來處理你們的糾紛,先嫑吵了
作者: 丁丁    时间: 2008-5-13 21:57
gyes很美国耶
作者: mandarin    时间: 2008-5-13 22:02
原帖由 热度 于 2008-5-13 20:18 发表
也許曾經是吧
還是等gyes回來處理你們的糾紛,先嫑吵了


你也表轧闹猛了

等歇吵起来又哇哇乱叫
作者: 阿奴    时间: 2008-5-14 01:59
国家发生这么大的灾难,谁再吵谁就是畜生!
作者: lieukehli    时间: 2008-5-15 15:52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提请制裁“阿奴”
语气不当,恶意攻击

http://wu-chinese.com/bbs/viewthread.php?tid=5047&page=4#pid51406
http://wu-chinese.com/bbs/viewthread.php?tid=5044&page=4#pid51407
http://wu-chinese.com/bbs/viewthread.php?tid=5053&page=3#pid5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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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我丰富的心理学知识,念这段声音的人有严重的心理疾病,比藏独分子还要骚乱。大家仔细听他的重音安排。

成立
2.
听这种东西可以直接导致老军医的到来

成立
3.
小三你也真是好胃口,吃饱饭没事干了和这个人多费什么口舌啊

不成立
4.
阿三:某些人内心的肮脏不是你我所能想象的,你省点力气去钻研学问吧

(比较弱的)不成立
===============
一些说明:

论坛禁止对坛友进行人身攻击。人身攻击成立的必要条件有两条:
1.针对对方的生理、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进行攻击或评论
2.被攻击者向论坛管理方投诉

本例中,mandarin和沈小三的对话虽然可能满足1(不排除他们两人相熟调情),但是不满足2。阿奴没来由横插一杠被投诉属于自讨没趣

论坛也不鼓励以人身攻击作为理据来反驳或者支持某个论点,特别是当受攻击对象是本坛坛友时,即便没有本人投诉,管理员也可介入并制止。

短消息属于个人私密空间,除非未经许可的大量群发,或者所涉内容影响到论坛的运行稳定,论坛管理方不会介入由短消息引起的纷争,你们可以自己找场子单挑。

本坛也不鼓励加剧冲突的言行。本例中阿奴的几个回帖并没有给出任何支持其申诉的内容(关于短消息,前面已经解释过了),反而语带挑衅,无助于解决争端。同时我也注意到mandarin反复多次利用论坛的评分系统对阿奴进行报复性扣分,特别是我明示过不要再滥用评分后还在评分。管理方会对这项制度进行检讨,结果择日公布。

至于对被诉方的处罚,既然分都已经被投诉方扣了那么多,还处罚个P啊
作者: mandarin    时间: 2008-5-15 16:11
原帖由 lieukehli 于 2008-5-15 15:52 发表

一些说明:

论坛禁止对坛友进行人身攻击。人身攻击成立的必要条件有两条:
1.针对对方的生理、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进行攻击或评论
2.被攻击者向论坛管理方投诉

本例中,mandarin和沈小三的对话虽然可能满足1(不排除他们两人相熟调情),但是不满足2。阿奴没来由横插一杠被投诉属于自讨没趣


拜托~~我和小三满足人身攻击(1.)?阿奴满不满足1.?又满不满足2.?谁投诉谁你看懂了吗?
作者: mandarin    时间: 2008-5-15 16:15
原帖由 lieukehli 于 2008-5-15 15:52 发表

同时我也注意到mandarin反复多次利用论坛的评分系统对阿奴进行报复性扣分,特别是我明示过不要再滥用评分后还在评分


那是我一个普通受害者的回应啊,正当回应啊

你们管理层当时不干预,现在轮到你们回应了又不准备干预了

我的正当回应倒要来管的,这算什么道理啊
作者: lieukehli    时间: 2008-5-15 16:23
原帖由 mandarin 于 2008-5-15 16:11 发表


拜托~~我和小三满足人身攻击(1.)?阿奴满不满足1.?又满不满足2.?谁投诉谁你看懂了吗?


侬搭小三两个人誏里誏声么叫是讲熟人呀,弗然来只投诉弗是弗可能个。
阿奴触侬霉头,侬投诉渠,蛮清爽桩事体……
作者: lieukehli    时间: 2008-5-15 16:26
原帖由 mandarin 于 2008-5-15 16:15 发表


那是我一个普通受害者的回应啊,正当回应啊

你们管理层当时不干预,现在轮到你们回应了又不准备干预了

我的正当回应倒要来管的,这算什么道理啊 ...


覅枉对,侬正当回应到千年老帖浪也算得弹眼落睛了。
作者: mandarin    时间: 2008-5-15 16:29
你自己说本例的啘

我跟小三是本例么?还本例里mdr跟小三,,,,

葫芦僧断葫芦案
作者: mandarin    时间: 2008-5-15 16:31
原帖由 lieukehli 于 2008-5-15 16:26 发表


覅枉对,侬正当回应到千年老帖浪也算得弹眼落睛了。


怎么了?我翻到那些帖子觉得不对评评分有意见么?

你们呢?自己不处理不干预坐视事态扩大,说你们呢,怎么不回应
作者: lieukehli    时间: 2008-5-15 16:39
原帖由 mandarin 于 2008-5-15 16:29 发表
你自己说本例的啘

我跟小三是本例么?还本例里mdr跟小三,,,,

葫芦僧断葫芦案


侬伊眼链接里一大半侪是侬搭小三勒讲张。事件全貌就是娜两个人别苗头,引来程咬金横劈一斧头。
作者: mandarin    时间: 2008-5-15 16:44
那是你先入为主的印象,你再仔细看就会发现主要是我和团团在争论

你还是糊涂的
作者: piggy    时间: 2008-5-15 20:51
能做的我都做了,里外不是人,受够了
说实话,我以后再也不想和类似事情有何干系
你们这些大男人家家一天到晚几场消毒,有意义吗
能量充足的跑四川去
作者: piggy    时间: 2008-5-15 20:54
表一对对跟天敌似的
作者: 阿奴    时间: 2008-5-15 23:17
管理层怎么处理我都没有意见,我还是这句话,你们把那段录音拿去你们周围懂心理分析的朋友听,看看我说的骚乱是不是恶意攻击。

我已经出具了物证,就是他的录音。他呢?
作者: 阿奴    时间: 2008-5-15 23:18
原帖由 piggy 于 2008-5-15 20:51 发表
能做的我都做了,里外不是人,受够了
说实话,我以后再也不想和类似事情有何干系
你们这些大男人家家一天到晚几场消毒,有意义吗
能量充足的跑四川去 ...


PP阿姨是好人!
作者: 东东    时间: 2008-5-16 03:07
原帖由 piggy 于 2008-5-15 20:54 发表
表一对对跟天敌似的

姐姐这话真窝心诶
作者: 阿奴    时间: 2008-5-17 00:45
中华民族就是要多一点和东东一样有良知的好人!
作者: 东东    时间: 2008-5-17 02:28
原帖由 阿奴 于 2008-5-17 00:45 发表
中华民族就是要多一点和东东一样有良知的好人!


作者: 沈小三    时间: 2008-5-17 18:09
“中华民族”是个伪概念
作者: piggy    时间: 2008-5-18 09:31
伪概念强过伪政府
作者: 阿奴    时间: 2008-5-18 18:35
就是因为满大人掺和进来了,中华民族才变成伪概念的
作者: 沈小三    时间: 2008-5-19 13:12
“伪政府”在中国基本上也是个伪概念
因为中国除了极个别的时空条件下,还没有出现过民主政府
所以,古代和近代先撇开不论,现代中国没有一个政府不是伪政府
作者: lieukehli    时间: 2008-5-19 20:23
标题: 补充说明
有人询问为什么没有对事件当事人阿奴制裁,所以我认为有必要加以说明,消除疑虑。

首先,我认定阿奴被投诉的4条中有2条成立,并谴责这种人身攻击的行为。

其次,在查阅有关言论的过程中,我发现当事另一方mandarin直接或者间接利用评分系统集中对阿奴实施了扣分,并且导致对方在短时间内丧失了发新帖的权限。也就是说,因为论坛设置上的漏洞,阿奴可能因为同样的过错被重复惩罚——一次被当事人mandarin,另一次被论坛方。考虑到这种可能性,基于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对事件当事人阿奴——就这两条成立的人身攻击——不再进行重复制裁。虽然不重复制裁,但并不意味着我赞同他的不当举动,也不意味着鼓励他继续进行这类攻击,更不意味着其他类似举动不会受到制裁。
作者: lieukehli    时间: 2008-5-22 12:42
标题: 改判
鉴于当事人多次对判决提出异议,现决定改变裁决如下:

所诉1、2条成立,给予阿奴扣分处罚,再犯将限制访问论坛。
在投诉期间mandarin滥用评分权限所导致的扣分一律予以撤销。
作者: mandarin    时间: 2008-5-22 13:09
标题: 对改判的回应
改判                                                                                                                                                                                                                                                                                                                        鉴于当事人多次对判决提出异议,现决定改变裁决如下:

所诉1、2条成立,给予阿奴扣分处罚,再犯将限制访问论坛。
在投诉期间mandarin滥用评分权限所导致的扣分一律予以撤销。
==================================================================

改判要有依据。你们“量刑”的依据是什么能公示一下么?不要我申诉了你老刘就改判,要不申诉呢,难道就听任错误的裁夺么?我看裁决都变了味,裁决都成手段了。我要看公开公正的宣判。

两条成立,两条是一天之内的吧,那算连续攻击了吧?连续的处罚是扣分,这有什么依据呢?一个人可以攻击多少次呢?贵坛能容忍多少次呢?要是只用扣分惩罚的话?那分值高的人是不是可以永远攻击下去呢?我积分最高了,是不是我只要捐了“议罪银”便可以大放厥词肆意侮辱呢?又我之下是吴人和小囡,他们两人又可以侮辱多少次呢?人身攻击,止于何境?侮辱谩骂,伊于胡底?!!

我没有滥用评分权限。你已经承认是自己的bug,而且你没有理由认定我是利用这个bug,那何谈“滥用权限”呢?我完全是当作份内的权力去使用的,大把大把地扣分和呼吁别人跟我一块扣是我应有的权限。你有什么权力裁判我的意图,你有什么理由说我这是利用你的漏洞呢?你想搞“诛心”么?

然而我看到的是,你撤销我的评分,和你对我份内的正当的权力的毫不留情的悍然剥夺。

呵呵。这就是你们管理层的作为
作者: mandarin    时间: 2008-5-22 14:41
老刘你能不能快点回应

快点拿手头现成的规则条款出来吧。不要躲个一两天去想什么“道理”再出来回应我。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道理都明摆着。徇私枉法为人身攻击开脱罪责打到天边都说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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