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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jinomoto1984

关于台湾的文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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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6 12: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lutz 于 2009-7-26 12:26 编辑

看到wiki上也有对简体字和简化字的区分:
本文介绍的是傳統之簡體俗字。關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推行之簡化漢字,詳見簡化字。

简体字,俗稱简笔字,与繁体字(俗稱深筆字)是相对而言的,如「巖」與「岩」,前者為繁體字,後者為簡體字。在甲骨文中,一些字就同时存在繁体和简体。一个汉字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形体,这几个形体笔画多的叫繁体字,笔画少的叫简体字。早期的汉字是由图画发展起来的,描绘事物的形象的精细和粗略就产生了简体与繁体的区别。。
发表于 2009-7-26 13: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ndarin 于 2009-7-26 13:04 编辑

秦始皇是你爱提哪朝哪代的这种没营养的翻老账话题,那就让你翻翻爽咯
广东人 鬱 讀wat 郁讀yuk 怎麼會用北京音合併這兩個字?吳語 並 併 發音也不一樣 怎麼會合併? 各地只隻發音也都不一樣  誰會用只代替隻? 你要是說從古就有人把穀寫成谷 把麵寫成面 那叫做寫白字 或者是不識字 不會成爲社會通行的俗字。

一种写法只要权威方言里通用自然会流传到方言区,共同语合并那么多音类方言不是一样要接受,方言区用用依托官话音系构造的俗字怎么就不可能发生呢?思路都是一样的。多数俗写产生之初都是白字,最终被接受为正体的多了去了,兢从上古的三个克隶变为今天的两个克当初还不知被儒生看成多“白”呢,要按照你那种一白就无法通行的思维今天这个兢大概是只好算雷公劈下来的吧。
最後  国民政府的简体字方案我说过100遍了  大都是民间通行的俗体字 没有用那7点的思路  一点都不系统 。此外那7点也不是钱玄同提出的  是后人根据钱玄同的思路发展得出的。


你没仔细看我那贴民国教育部第一批简体字表,那里面就有你最恨的“用國語發音替換聲旁和合併漢字”、“某一地方言的發音改造聲旁”、“把寫法意思都不同的字合併起来”哟,比方:虾(蝦) 、才(纔、才)。真的很系统呢。
发表于 2009-7-26 13: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法就是方法  就是系统性改造或者创新的方法。 简化就是用了各种方法作了很多创新。

klutz 发表于 2009-7-26 12:13

用毛主席的表述来解释钱玄同的方法真是一种“创新的方法”呢
发表于 2009-7-26 13: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外那7点也不是钱玄同提出的  是后人根据钱玄同的思路发展得出的。

套用你不证自明无比强大的句式:钱玄同提出的就是钱玄同提出的  就是继承历代俗写的传统方法。 简化就是继承传统述而不作。
发表于 2009-7-26 13: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lutz 于 2009-7-26 13:24 编辑
秦始皇是你爱提哪朝哪代的这种没营养的翻老账话题,那就让你翻翻爽咯

真無聊。秦始皇也沒有提出廢除漢字啊 最多只不過那一種字取代了別的字。我們的簡化方案可是和廢除漢字這四個字脫不了干系的。
一种写法只要权威方言里通用自然会流传到方言区,共同语合并那么多音类方言不是一样要接受,方言区用用依托官话音系构造的俗字怎么就不可能发生呢?

這個是你的假想 我已經從邏輯上分析過  覺得沒什麽道理 你要想證明你的假設 最好拿出證據。
你没仔细看我那贴民国教育部第一批简体字表,那里面就有你最恨的“用國語發音替換聲旁和合併漢字”、“某一地方言的發音改造聲旁”、“把寫法意思都不同的字合併起来”哟,比方:虾(蝦) 、才(纔、才)。真的很系统呢。

早就說過了 那324個字是當時民間通行的。當然民間的簡體也有會不合理的。但那個方案只是從俗  而沒有把漢字進行系統改造。把少數一些不合理的“俗簡”進行系統性總結並用以改造大量漢字(參照之前引用的毛主席的指示) 這才造就了與簡體字不同的簡化字。
用毛主席的表述来解释钱玄同的方法真是一种“创新的方法”呢

钱玄同提出了一些方法 只是系統簡化的一些理論。毛主席那是在命令、指導真正在實施中的簡化 指導出的結果就是現在的簡化字。大家說得簡化字就是現在的簡化字 不是錢玄同的作品。
发表于 2009-7-26 13: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面麵性质类似啦:
面:mien
麵:men。
发表于 2009-7-26 13: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ndarin 于 2009-7-26 13:47 编辑
真無聊。秦始皇也沒有提出廢除漢字啊 最多只不過那一種字取代了別的字。我們的簡化方案可是和廢除漢字這四個字脫不了干系的。

秦始皇如果知道有罗马字开心还来不及呢,按照秦国那种古代世界标准化模范的脾气。
這個是你的假想 我已經從邏輯上分析過  覺得沒什麽道理 你要想證明你的假設 最好拿出證據。

你从感情上分析觉得接受不了而已,拿出证据来证明虾这类依托官话音系构造的的俗字不可能在历史上通用的应该是你。
早就說過了 那324個字是當時民間通行的。當然民間的簡體也有會不合理的。但那個方案只是從俗  而沒有把漢字進行系統改造。把少數一些不合理的“俗簡”進行系統性總結並用以改造大量漢字(參照之前引用的毛主席的指示) 這才造就了與簡體字不同的簡化字。

哈哈,这次承认国民政府也是根据7种简化汉字的了。不过又开始否认7种办法“系统简化”了,又回到文改委大量“创新”的老话题来了。那好,那麻烦你先找出哪些现在通用的简化字是完全没有历史依据的,再来说“创新”吧,一口咬定是咬不下来的。
钱玄同提出了一些方法只是系統簡化的一些理論。毛主席那是在命令、指導真正在實施中的簡化指導出的結果就是現在的簡化字。大家說得簡化字就是現在的簡化字不是錢玄同的作品。

毛时代还有二简呢,那个才真正把毛的话切实履行落到实处,麻烦你有针对性的批判好不好
发表于 2009-7-26 14: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lutz 于 2009-7-26 14:12 编辑
秦始皇如果知道有罗马字开心还来不及呢,按照秦国那种古代世界标准化模范的脾气。

你說什麼就是什麼。。。我沒空跟你纏
你从感情上分析觉得接受不了而已,拿出证据来证明虾这类依托官话音系构造的的俗字不可能在历史上通用的应该是你。

下 和 蝦 本來就同韻  聲母有清濁區別而已。大部分地區清濁早已合併  所以蝦的簡寫符合大部分地區的發音(而且既然同韻  也符合吳語區的發音 因爲僅僅是做聲旁而不是兩字合併)  而不是僅僅依托官話構造的。 而鬱 郁 韻母區別很大  只 隻也是。  你這個例子根本證明不了你的觀點。

哈哈,这次承认国民政府也是根据7种简化汉字的了。不过又开始否认7种办法“系统简化”了,又回到文改委大量“创新”的老话题来了。那好,那麻烦你先找出哪些现在通用的简化字是完全没有历史依据的,再来说“创新”吧,一口咬定是咬不下来的。

說了無數遍了  國民政府方案的依據只有一條:最廣泛通行的俗體。你偏要把這一條說成是7條系統簡化  我不知道是你真不懂還是裝傻要來浪費我時間。
毛时代还有二简呢,那个才真正把毛的话切实履行落到实处,麻烦你有针对性的批判好不好

1953年人家在研究一簡還是二簡?毛1953年命令  人家敢不落實?麻煩你動動腦子  看清楚年份。
发表于 2009-7-26 14: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日语才把“玉、国”都读koku
沈小三 发表于 2009-7-26 11:12

ぎょく


念koku的情况少之又少

又来自何处呢?
发表于 2009-7-26 14: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ndarin 于 2009-7-26 15:00 编辑
你說什麼就是什麼。。。我沒空跟你纏

我说秦始皇废六国文字你用删削之余用得很爽,敬请笑纳
下 和 蝦 本來就同韻  聲母有清濁區別而已。大部分地區清濁早已合併  所以蝦的簡寫符合大部分地區的發音  而不是僅僅依托官話構造的。 而鬱 郁 韻母區別很大  只 隻也是。  你這個例子根本證明不了你的觀點。

不依托官话还依托广东话啊?广东那么多俗字怎么不流传到全国流传到苏州上海来用用?古代非相邻方言区之间影响极其有限,没有官话作中介一种方言很难做到影响全国,俗字的传播也一样。根据路径最短原理,虾最有可能产生在官话区,将其产生定在官话区最合理。这是官话区俗字影响方言区例子,相应还有方言背景的俗字通行全国的例子,就拿民国教育部一表来说就能举出赃(贜)、柜(櫃),按照你对应单一地点语音的俗字无法社会通行的观点那这两个字也不知道钱玄同辈从哪本古籍里k'en出来的呢。
說了無數遍了  國民政府方案的依據只有一條:最廣泛通行的俗體。你偏要把這一條說成是7條系統簡化  我不知道是你真不懂還是裝傻要來浪費我時間。

如果说钱7种是系统产生简化字的方法,那为什么不加一条第8条,“选用历代俗字呢”?钱玄同的方法本身就是对历代俗字产生规律的总结,民国颁布的通行俗字也已经印证了钱7种的真实性,“运用最广泛的俗体”和系统简化的“7条方法”本来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你要选择性无视是你自己的事情。既然你那么在乎国民政府的依据,我也提醒你再看一遍文改委的宗旨:“述而不作”、“约定俗成,稳步前进”,也就是说尽量采用已经在民间长期流行的简体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不擅自造字。(当然也敬请选择性失明)
3年人家在研究一簡還是二簡?毛1953年命令  人家敢不落實?麻煩你動動腦子  看清楚年份。

哈哈,老毛50年代就让谭其骧编《中国历史地图集》却至死也没看到,麻烦你让谭老动动脑子他是不是不想活了。
发表于 2009-7-26 15: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秦始皇废六国文字你用删削之余用得很爽,敬请笑纳

你很會耍嘴皮 卻總是文不對題。我說沒有哪個朝代說過要廢除漢字  包括秦始皇。
不依托官话还依托广东话啊?广东那么多俗字怎么不流传到全国流传到苏州上海来用用?古代非相邻方言区之间影响极其有限,没有官话作中介一种方言很难做到影响全国,俗字的传播也一样。根据路径最短原理,虾最有可能产生在官话区,将其产生定在官话区最合理。这是官话区俗字影响方言区例子,相应还有方言背景的俗字通行全国的例子,就拿民国教育部一表来说就能举出赃(贜)、柜(櫃),按照你对应单一地点语音的俗字无法社会通行的观点那这两个字也不知道钱玄同辈从哪本古籍里k'en出来的呢。

蝦以下做聲旁符合各地的發音  所以和現今簡化方案中的種種亂套聲旁(比如 勢 戰進等等)和同音合併都是沒有任何可比性的。贜也一樣。至於櫃的簡寫 連官話發音都不符合(用廣東話發音倒更相近一些)所以更多應該是從簡化形狀而得來的。Anyway我提出的兩個category的亂簡在民間俗體中看來是很少的(你也沒有舉出來)。就算有也是極少數。
如果说钱7种是系统产生简化字的方法,那为什么不加一条第8条,“选用历代俗字呢”?钱玄同的方法本身就是对历代俗字产生规律的总结,民国颁布的通行俗字也已经印证了钱7种的真实性,“运用最广泛的俗体”和系统简化的“7条方法”本来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你要选择性无视是你自己的事情。既然你那么在乎国民政府的依据,我也提醒你再看一遍文改委的宗旨:“述而不作”、“约定俗成,稳步前进”,也就是说尽量采用已经在民间长期流行的简体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不擅自造字。(当然也敬请选择性失明)

之前已經説明  打亂形聲體系  以及 隨意合併漢字以降低漢字的表意作用 這兩種簡化模式在民間的俗體字中幾乎沒有(只有極少的已經廢棄的假借寫法);毛澤東的命令也可以説明當時簡化工作的思路。當然 你大可無視事實 也蔑視常理邏輯的推斷 去把文改會的所謂宗旨當作寶貝。我沒有研究過俗體字 不太了解具體的比例。不過 wiki中有這麽一段 你可以參考一下:
此外,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确定了以“述而不作”作為漢字簡化的原則,即主要是採用通行已久的俗體字或筆畫簡單的異體字,而不另創新字。然而即使在《簡化字總表》中,也有為數不少的形體,並沒有在過去任何文獻和資料中發現。
发表于 2009-7-26 18: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ndarin 于 2009-7-26 18:38 编辑
你很會耍嘴皮 卻總是文不對題。我說沒有哪個朝代說過要廢除漢字  包括秦始皇。

那我还是那句,秦始皇只是没看到罗马字而已,您有功夫接着绕回来~~
蝦以下做聲旁符合各地的發音  所以和現今簡化方案中的種種亂套聲旁(比如 勢戰進等等)和同音合併都是沒有任何可比性的。贜也一樣。至於櫃的簡寫 連官話發音都不符合(用廣東話發音倒更相近一些)所以更多應該是從簡化形狀而得來的。Anyway我提出的兩個category的亂簡在民間俗體中看來是很少的(你也沒有舉出來)。就算有也是極少數。

没有可比性?当然没有咯,例证是用来支持现象的,不是用来跟现象本身比较的,你任何二字加得很到位。赃、柜么明显是吴语区俗字(我都已经说了方言背景俗字还找不到),你绕仔一大圈去官话区粤语区却连母语都忘掉也真真作孽。现在已经有了历代俗字对应单一地点口音的例子,足以证明俗字产生之初不用满足全国通行,再白字的写法民间用了爽最后都有可能通行。民间只要写了顺手,理据是钱玄同等后辈学人的总结,当初传播起来是管不了那么多的。像你最初问的“哪個朝代用某一地方言的發音改造過聲旁”,古人(尤其是官方)是不会主动去系统简化的,但不自觉的以地方口音改造汉字在古代民间是绝对存在的。
之前已經説明  打亂形聲體系  以及 隨意合併漢字以降低漢字的表意作用這兩種簡化模式在民間的俗體字中幾乎沒有(只有極少的已經廢棄的假借寫法);毛澤東的命令也可以説明當時簡化工作的思路。當然 你大可無視事實也蔑視常理邏輯的推斷 去把文改會的所謂宗旨當作寶貝。我沒有研究過俗體字 不太了解具體的比例。不過 wiki中有這麽一段 你可以參考一下

打乱形声体系、随意合并汉字历代俗字一直在做,“已经废弃”反过来说就是存在过,一样说明简化的理据古今一以贯之。你亟需证明的是这些作法在49年后“推广到大量”,而你至今没有任何证据。只有很蛮横地举了一条老毛的指示,命令别人用“常理”、“逻辑”去推那个“推广到大量”的事实,lol~~现在仍然没有证据,却拉来一条地摊水平的wiki充数,那我请问,“为数不少”是多少,占多大比例?是否足以撼动述而不作的原有格局?请回答。
发表于 2009-7-26 23: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ぎょく


念koku的情况少之又少

囯又来自何处呢?
热度 发表于 2009-7-26 14:15

你既然查了“玉”的吴音,就再勤快点查查汉音呢
发表于 2009-7-27 04: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lutz 于 2009-7-27 07:13 编辑
那我还是那句,秦始皇只是没看到罗马字而已,您有功夫接着绕回来~~

你這麼喜歡這個假設  可以去做篇論文  ”假如秦始皇遇到羅馬字"  不過我可以沒有空陪你寫小説
没有可比性?当然没有咯,例证是用来支持现象的,不是用来跟现象本身比较的,你任何二字加得很到位。赃、柜么明显是吴语区俗字(我都已经说了方言背景俗字还找不到),你绕仔一大圈去官话区粤语区却连母语都忘掉也真真作孽。现在已经有了历代俗字对应单一地点口音的例子,足以证明俗字产生之初不用满足全国通行,再白字的写法民间用了爽最后都有可能通行。民间只要写了顺手,理据是钱玄同等后辈学人的总结,当初传播起来是管不了那么多的。像你最初问的“哪個朝代用某一地方言的發音改造過聲旁”,古人(尤其是官方)是不会主动去系统简化的,但不自觉的以地方口音改造汉字在古代民间是绝对存在的。

你興沖沖地從324字的簡體方案 找到一個蝦  卻是自己搞烏龍 本來就是同韻字 當然和我批判的例子沒有任何可比性了。至於赃、柜  我沒仔細看到。不過你又知道這兩個字當時已經通行全國?當然在很多南方漢語裏 這兩個子的簡化也不是不符合音韻。形聲字本來有很多的聲旁就是發音相近而已。贜 莊 不就相當於 娘 狼?而且 這兩個字 在廣東話中也是同韻 在閩南語的文讀中也是同韻,和我舉出的完全不同韻的例子依舊沒有可比性。當然嚴格來説,這種簡化也可算是不夠合理的,在324字的俗體字裏頭也只是極少數。
至於用官話發音合併字這一項 你至今還沒有從俗體字中找出一個例子~  

打乱形声体系、随意合并汉字历代俗字一直在做,“已经废弃”反过来说就是存在过,一样说明简化的理据古今一以贯之。你亟需证明的是这些作法在49年后“推广到大量”,而你至今没有任何证据。只有很蛮横地举了一条老毛的指示,命令别人用“常理”、“逻辑”去推那个“推广到大量”的事实,lol~~现在仍然没有证据,却拉来一条地摊水平的wiki充数,那我请问,“为数不少”是多少,占多大比例?是否足以撼动述而不作的原有格局?请回答。

你是真不懂還是裝傻?假借字是怎麽來的還要我解釋(你不是文科的研究生麼!)?漢字使用指出字少  所以有時會用同一個字表達不同的意思  而之後會為後起的意思造字(多數是形聲字)。而且,現在簡化字方案中 用上古假借字的只是同音合併中的極少一小部分,主要的是用筆畫最少的字來代替一系列同音字。這種方法既沒有用假借字 也不是用民間的俗字 而是純粹的創新。 這個範疇的例子大家早已經擧到膩了 你也應該很了解了。你還要硬説沒有創新 沒有系統 我就不得不懷疑你是不是故意在跟我打混仗了。
你一定要我舉出“推廣到大量”,我其實不知道有多少字是按照老毛的指令去新造的。但是合併同音字 卻也是大家公認的創新。請參照繁簡轉化表。我隨便數了一下wiki上一個未完成的表格,裏頭收集了共有403個繁體漢字,被合併成了181個簡化字。不知道這算不算大量創新?(當然裏頭有少數字 本來就是通用的 譬如裡和裏 也有一部分是俗體和繁體的區別 但除去這兩項的字  剩下的“創新”還是佔多數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0%A1%E7%B9%81%E8%BD%89%E6%8F%9B%E4%B8%80%E5%B0%8D%E5%A4%9A%E5%88%97%E8%A1%A8
而且此表確實是不完整  比如 拼 拚 都沒有被收入
发表于 2009-7-27 04: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补充一下 这403字变成181个字 不就是毛泽东所要求的“汉字的数量也必须大大减缩。只有从形体上和数量上同时精简,才算得上简化”么?
发表于 2009-7-27 11: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ndarin 于 2009-7-27 11:25 编辑
你這麼喜歡這個假設  可以去做篇論文  ”假如秦始皇遇到羅馬字"  不過我可以沒有空陪你寫小説

你已经预支了天朝消灭汉字的“罪行”,而我仅仅是假设秦始皇有消灭的意愿,我是给古人开善意的玩笑,而你呢小盆友
你興沖沖地從324字的簡體方案 找到一個蝦  卻是自己搞烏龍 本來就是同韻字當然和我批判的例子沒有任何可比性了。至於赃、柜  我沒仔細看到。不過你又知道這兩個字當時已經通行全國?當然在很多南方漢語裏這兩個子的簡化也不是不符合音韻。形聲字本來有很多的聲旁就是發音相近而已。贜 莊 不就相當於 娘 狼?而且 這兩個字 在廣東話中也是同韻在閩南語的文讀中也是同韻,和我舉出的完全不同韻的例子依舊沒有可比性。當然嚴格來説,這種簡化也可算是不夠合理的,在324字的俗體字裏頭也只是極少數。
至於用官話發音合併字這一項 你至今還沒有從俗體字中找出一個例子~

搞笑,“完全不同韵”当然以韵书为依据,还以方言区为依据了?像你这样闽粤方言稍有接近度就不算“完全不同韵”,官话音类合并就叫“完全不同韵”,什么逻辑!用莊代替臧按照韵书标准就是”完全不合韵”,没啥讨价还价。现在很清楚了,弱势的方言背景俗字都能社会通行(民国教育部简字表说明所谓“向所已有而通俗习用者”),何况强势的官话背景俗字了。大概也只有你才会觉得官话区俗字大行其道是大逆不道吧。
至于虾,已经解释了根据路径最短原则将其定为官话区俗字,有异议请针对路径最短原则。可比性的性质你还没有掌握,“可比性”是同位义场两项之间的关系,例证和现象非同位义场自然不具可比性,所以你等于又说了一遍废话,你很热衷于说废话么?另外官话发音合并字在民国教育部第一批简字中暂时没有发现,不代表历史上不存在。不过说到底俗字产生是不考虑“合不合韵”这种理据的,哪种方言背景都一样说明俗字传播主要依赖民间途经,是尽可以“白字”、“不识字”的。最后再举几个流通已久的方言背景俗字(俱见民国教育部第一批简体字表):战(戰)、袜(襪)、亻于(儒),都是囿于一方(或官或吴或粤)“无法”行于全国。
你是真不懂還是裝傻?假借字是怎麽來的還要我解釋(你不是文科的研究生麼!)?漢字使用指出字少  所以有時會用同一個字表達不同的意思  而之後會為後起的意思造字(多數是形聲字)。而且,現在簡化字方案中 用上古假借字的只是同音合併中的極少一小部分,主要的是用筆畫最少的字來代替一系列同音字。這種方法既沒有用假借字 也不是用民間的俗字 而是純粹的創新。 這個範疇的例子大家早已經擧到膩了 你也應該很了解了。你還要硬説沒有創新 沒有系統 我就不得不懷疑你是不是故意在跟我打混仗了。

你是眼花了吧,我说的是“历代俗字一直在做”,当然是民间顺手写写那种性质,“用笔画最少的字来代替一些列同音字”再正常不过了,倒会被你理解成历代规范汉字中一直存在,然后想当然以为别人都应该跟你心有灵犀,稍不顺心就是别人佯装不解明知故问是一种“罪状”,也太任性了吧。就跟你非要别人接受老毛“指令”等于“事实”这种荒谬推论一样,不是每个人都能容忍的,建议尽早让爸爸妈妈带你去行为矫正一下。
你一定要我舉出“推廣到大量”,我其實不知道有多少字是按照老毛的指令去新造的。但是合併同音字 卻也是大家公認的創新。請參照繁簡轉化表。我隨便數了一下wiki上一個未完成的表格,裏頭收集了共有403個繁體漢字,被合併成了181個簡化字。不知道這算不算大量創新?(當然裏頭有少數字 本來就是通用的 譬如裡和裏 也有一部分是俗體和繁體的區別 但除去這兩項的字  剩下的“創新”還是佔多數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 ... A%E5%88%97%E8%A1%A8
而且此表確實是不完整  比如 拼 拚 都沒有被收入

你如果揪住合并同音字(对俗字产生地而言)是创新的话,最好的办法是穷尽式地翻阅30年代的《宋元以来俗字表》验证那些你认为是创新的字全都缺乏历史依据,不然说到死也只是你自己在猜。理解?
发表于 2009-7-27 12: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已经预支了天朝消灭汉字的“罪行”,而我仅仅是假设秦始皇有消灭的意愿,我是给古人开善意的玩笑,而你呢小盆友

對阿我反對廢除漢字 是現行反革命 歡迎去告發。
搞笑,“完全不同韵”当然以韵书为依据,还以方言区为依据了?

我開始拿方言發音説明某些字的合併(鬱/郁 並/併等)不會成爲通行全國的俗字。你明明找不到任何例子反駁我,就把我列舉的兩個範疇的東西混在一起講。而且明明在講某些俗字通行的可能性 所以我用方言發音來説明 你又偏要扯到韻書 不知所謂。俗字當然不會根據韻書來寫。俗字中存在極少數的聲旁替換  我也說過這是不合理的。關於這個問題 你要麼去找到俗字中大量存在的同音(近音)字和聲旁合併(最好把簡化字中的成百上千個字都找出來) 這才有説服力。糾纏于假想(比如你說的俗字就可以寫白字 可以不識字)耍嘴皮子的討論我沒有興趣。
你是眼花了吧,我说的是“历代俗字一直在做”,当然是民间顺手写写那种性质,“用笔画最少的字来代替一些列同音字”再正常不过了,倒会被你理解成历代规范汉字中一直存在,然后想当然以为别人都应该跟你心有灵犀,稍不顺心就是别人佯装不解明知故问是一种“罪状”,也太任性了吧。就跟你非要别人接受老毛“指令”等于“事实”这种荒谬推论一样,不是每个人都能容忍的,建议尽早让爸爸妈妈带你去行为矫正一下。

眼花的是你吧。我之前說已經廢棄的是假借字。你回答我說“已經廢棄”就是曾經存在來説明亂合併字的存在 不是搞笑是什麼?你覺得歷代讀書人寫白字是正常事  所以寫出來的白字就都是通行的俗字是你的猜想  我想大多數人都會覺得沒什麽邏輯。你要是想證明自己的觀點  還是得拿出些有力的證據。
至於老毛1953年的指導思想對最終的簡化字方案有沒有影響,我只是做了最合乎常理的推斷。你要是容忍不了 我也沒什麼好説的。
你如果揪住合并同音字(对俗字产生地而言)是创新的话,最好的办法是穷尽式地翻阅30年代的《宋元以来俗字表》验证那些你认为是创新的字全都缺乏历史依据,不然说到死也只是你自己在猜。理解?

我現在沒有時間做這方面的研究。只不過我說的創新很簡單  沒有必要做什麼深入研究。你要麼去證明把那幾百個漢字合併起來亂寫的是歷代都在做,在社會上都通行的實踐行爲。否則,用這種系統性的方法精簡漢字的數量,加上用其他辦法系統性地改造漢字 就是不折不扣的創新行爲。

我要說的都說完了。  你從一開始就明嘲暗諷  到現在又不能容忍  要我去行爲矯正 我想我們也沒有什麼必要繼續討論下去了。
发表于 2009-7-27 16: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ndarin 于 2009-7-27 16:59 编辑
對阿我反對廢除漢字 是現行反革命 歡迎去告發。

拜托 反对未实现的罪名又不犯法 像你这种鞭挞未构成犯罪的“罪犯”才是罪行哩
我開始拿方言發音説明某些字的合併(鬱/郁並/併等)不會成爲通行全國的俗字。你明明找不到任何例子反駁我,就把我列舉的兩個範疇的東西混在一起講。而且明明在講某些俗字通行的可能性所以我用方言發音來説明 你又偏要扯到韻書 不知所謂。

官话俗字合并的本质就是区域俗字的全国性传播,你要否定这种传播的可能性,我给你证实它们在历史上存在的真实性,就酱。再不明白的话就是你粤语本位主义作祟,自我反省吧。
俗字當然不會根據韻書來寫。俗字中存在極少數的聲旁替換  我也說過這是不合理的。關於這個問題你要麼去找到俗字中大量存在的同音(近音)字和聲旁合併(最好把簡化字中的成百上千個字都找出來)這才有説服力。糾纏于假想(比如你說的俗字就可以寫白字 可以不識字)耍嘴皮子的討論我沒有興趣。

“极少数”只是民国第一批而已,你翻过《宋元以来俗字表》再来下这种结论吧。当然没有论据只会死咬结论的人是不应该有什么胆量讨论下去的~~~
眼花的是你吧。我之前說已經廢棄的是假借字。你回答我說“已經廢棄”就是曾經存在來説明亂合併字的存在不是搞笑是什麼?

你的原话:“民間的俗體字中幾乎沒有(只有極少的已經廢棄的假借寫法)”。注意论域是民间俗字噢。你怎么连自己设的范围都没搞清就来狠三狠四充老魁?也太可爱了吧。假借是一种造字的手段,谁规定民间俗字就不能运用假借造字了?但你偏要偷换概念成“上古假借”(“用上古假借字的只是同音合併中的極少一小部分”)来质问对方,那不是记性不好就是脸皮太厚无可救药。还气势汹汹,耍赖还有理了?
你覺得歷代讀書人寫白字是正常事  所以寫出來的白字就都是通行的俗字是你的猜想  我想大多數人都會覺得沒什麽邏輯。你要是想證明自己的觀點  還是得拿出些有力的證據。

小盆友,再重复一遍,俗字主要在民间传播,读书人是不屑于应用的(草书是书体,楷化的草书读书人也是很少用的),所以无所谓读书人写白字正常。是你一厢情愿拿俗字跟读书人挂钩的,我从来没有提过,也没有义务来帮你举证,所以敬请自责~~~~
至於老毛1953年的指導思想對最終的簡化字方案有沒有影響,我只是做了最合乎常理的推斷。你要是容忍不了 我也沒什麼好説的。

你做了合乎常理、却未经证实的推断。结论无效,仅此而已。
我現在沒有時間做這方面的研究。只不過我說的創新很簡單  沒有必要做什麼深入研究。你要麼去證明把那幾百個漢字合併起來亂寫的是歷代都在做,在社會上都通行的實踐行爲。否則,用這種系統性的方法精簡漢字的數量,加上用其他辦法系統性地改造漢字 就是不折不扣的創新行爲。

应该你先证明现行简体字方案中存在大量缺乏历史依据的写法。小孩子立论要有始有终,别自己还没站住脚就想着拆人家台。最后再重申一遍,推论不等于事实,“不折不扣”云云我只能理解为是你感情用事的义气之辞~~~
我要說的都說完了。  你從一開始就明嘲暗諷  到現在又不能容忍  要我去行爲矯正 我想我們也沒有什麼必要繼續討論下去了。

我一开始就用事实说话,对于一个例证也举不出却非要强迫别人接受自己“推论”、话么不说清楚却指责对方明知故问的任性小孩,我是已经表现得很容忍了。但请看清楚我不是你爸,满地打滚在我这里不适用,我没有义务一再容忍你的任性。幸好你也准备撤了,也省得我在这儿白费口舌了。
发表于 2009-7-27 22: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既然查了“玉”的吴音,就再勤快点查查汉音呢
沈小三发表于 2009-7-26 23:42
gyoku不是我专门去查出来的,本来就熟知而已
同样,我也晓得另有koku读法。你的猜测也并非无理

但,音读里中后期传往日本的日语音读,出现诸多清浊开始混乱的现象,对于清浊的把握,准确率无法跟吴音相提。
譬如:後 ご、こう,直 じき、ちょく,1清1浊。哪个对得上更古朴的汉语发音呢?
不在这个讨论汉字简繁的帖子里谈日语音读了,有空你自己多体会体会吧
发表于 2009-7-28 10: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硬碰硬考出来的硬牌子 水平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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