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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内有一篇下载文章是“刘丹青”写的吴语语法的问题的。以前就看了,对其调查的现象当然没有异议。但是对其“吴语整体上都属于VO类型”的结论一直都不敢苟同,尤其是他将这个结论囊括连他自己也认为“VO结构更不稳定的浙江吴语”。
刘在浙江吴语部分,已经强调了整个浙江的“VO类型”实际是非常弱的,在很多句式中,“VO句式”甚至是不可接受的,强制要求将宾语提前做话题语,也就是某种形式上的主语。
刘认为浙江吴语的句法,总体上属于VO类型,根据是“他每日看书”,“那个买电视机的人是我的亲眷”这样的句子。连仅修饰主语的“买电视机”都被当做决定性的因素实在有欠周详。
“看书”“买电视机”,充其量只能当做“词法”来讨论。他基本上是一种固定的词汇习惯。
刘大概是依据“短语内的语序比句子内语序固定”来得出他的结论的。但是这个我至少有两个疑惑无法理解。
第一,拿词法取代句法,是否有偷换概念之嫌。
第二,如何解释下面两种语言的比较。
首先来自日语,大家都知道日语是典型的谓语后置,所以他绝对不是“VO类型的”句法的。但是日语中却大量存在“喫茶店(咖啡店)”、“食事(吃饭)”、“買ぃ物(买东西)”、“仕事(工作)”等词汇,这些词汇毫无疑问是“VO类型”,那么根据“短语内的语序比句子内语序固定”的原则,日语是不是也“整体上都属于VO类型”呢?
其次来自英语,大家也知道英语是比较典型的“主+谓+宾(SVO)”形式。可是我们也看到英语有“baby-sit”这样的动词。更奇怪的是“baby-sitter”出现的比“baby-sit”还早10年。那我们是不是也要根据此颠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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