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语协会

 找回密码
 开只户头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5523|回复: 7

江南五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11 23: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元代开始的官修地理志中,“江南”一词还有被用于行政区划的。如清代所谓的“江南”,主要指的是今天长江以北的江苏、安徽两省地区。但经济意义上的“江南”越来越明确地转指传统的浙西、吴或三吴地区。明代已经将苏、松、常、嘉、湖五府列入了“江南”经常性的表述对象,因为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已在全国获得了独一无二的地位,且备受国家依重。嘉靖年间的嘉兴府海盐县人郑晓,就是以这些地区来论述江南的。 所以后来有人就建议在最为富庶的苏南浙西地区设立专门的行政区,并置督抚专治,称作“江南腹心”。 在明清笔记小说中的江南,一般就是指这一地区。有的甚至明确地表示杭、嘉、湖、苏、松、常、镇七府就是所谓的“江南”。

在外国学者(主要是日本学者)中,对江南的定义普遍倾向于“江南三角洲地区”一词。从行政区划看,它涉及到了今天的苏州、上海、常州、嘉兴、湖州地区。如黄宗智关于长江三角洲的研究,除了将长江北岸的通州地区纳入这一区域外,没有再作突破。 森正夫早期关于荒政与地主佃户关系的著名研究,其论述的地域范围完全限于江南的东部地区,即苏州、松江、太仓与嘉兴。 在他后来的研究中,范围有所扩展,以苏州、松江、常州、嘉兴、湖州五府作为探讨江南的主题 ;在江南市镇的研究方面,也未出这五府范围,不过冠之以“江南三角洲”之名。 滨岛敦俊关于江南农村社会的研究相当著名,对江南的定义十分明确。他认为,所谓“江南”,是指南直隶的苏州、松江、常州三府与浙江的嘉兴、湖州二府,也就是太湖周边五府的领域。 其后,北田英人则是完全将江南称作“江南三角州”,范围与滨岛敦俊的定义相仿。 海津正伦的观点与此接近,也具有浓厚的地理学味道,在地域范围上有所扩大,加进了镇江府。 近来川胜守关于江南的研究,较为引人注目。他的新著《明清江南市鎮社会史研究——空間と社会形成の歴史学》(汲古書院,1999年),所述“江南”包括了苏州、松江、嘉兴、湖州、杭州、镇江六府,在范围上也有所拓展。

从总体上看,日本学者对于江南的认识,基本上集中于苏、松、常、嘉、湖、太五府一州之地。在他们看来,这才是江南的核心,或者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江南。

实际上,从历史地理的角度出发,“江南”的核心就是一个完整的太湖流域地区。
晚至明初,太湖流域的政区有了较大的调整。明洪武元年(1368),长春府被回改作常州府。江淮府在后来被改作镇江府,也直隶于京师。洪武十五年,又分江南行省的嘉兴、湖州二府隶于浙江行省。正统二年(1437),江南行省改为南京,苏州、常州、松江、镇江仍隶之。 至此,太湖流域的苏、松、常与嘉、湖五府,十分清楚地分辖于两个的独立行政实体。但明人所言“江南”,都是概指这些地区,尽管行政设置上的江南与此颇为不同。

所以,依照今天地理学界、自然科学界对太湖水系流域的界定,江南的核心地区覆盖了长江下游南岸的太湖及其周边地区,包括明清时期的苏州、松江、常州、嘉兴、湖州五府与太仓直隶州的全部,以及镇江府的大部和杭州府的余杭、海宁 二县。这是传统所称的“狭义的江南”,亦即“江南的重心” 。

http://www.elyoo.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04
发表于 2013-4-12 06: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镇江淮语区也算?
杭州文化是中原和江南的混血,上海又西化得厉害,
文化上“江南的核心”算苏常嘉湖就够了,只是周边的吴越地区倒尴尬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4-12 14: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们说了不算
发表于 2013-4-12 19: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如果吴越大区成立,再划分行政区时就说了算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4-12 19: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托您的洪福
发表于 2013-4-12 20: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mandarin 发表于 2013-4-12 14:14
这个我们说了不算

中義的江南,必須包括杭州徽州越州明州。昇州宣州通州,待機
发表于 2013-4-20 23: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度 发表于 2013-4-12 07:10
中義的江南,必須包括杭州徽州越州明州。昇州宣州通州,待機

“昇州”,收復南京?
发表于 2013-4-21 10: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待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开只户头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吴语协会 Wu Chinese Society ( 网友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

GMT+8, 2024-3-29 14:0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