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darin 发表于 2008-5-4 10:22:35

绍兴堕民

堕民又称“怯邻户”,在绍兴亦称“丐户”或“乐户”。数百年来,被视为“贱民”之一种,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亦不许应科举,多任婚丧喜庆杂役等事。
    绍兴堕民虽与一般平民毗邻相处,然习俗殊异,地位低下,一直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度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堕民获得新生,与一般居民的界线完全消失,地位完全平等 。
根据堕民自述、史籍记载以及民俗学者考证,多以为堕民起源于南宋,即上述第四说。如明代徐渭与沈德符均认为堕民“相传为宋罪俘之遗,自云宋将焦光瓒部属,因叛宋投金,故被斥。”明末清初顾炎武云:浙江绍兴府有一种人谓之惰民,世为贱业,不敢与齐民齿,其先是宋将焦光瓒部曲,以叛宋投金被斥。
    分布    堕民主要分布于江苏、浙江等省。浙江堕民则以绍兴一带最多。南宋时,中原为赵宋王朝根本无法控制地区,故将俘获叛军遣送临安(今杭州)以东之后方,史称堕民“远徙浙东”。
   据调查,绍兴、上虞、嵊县、新昌、诸暨各县城乡均有堕民。旧时,堕民聚居一隅,不与一般平民杂处,不得从聚居处迁出。绍兴城内堕民,原住蕺山脚,昌安附近寨下,后移居三埭街,即永福街、唐皇街、学士街,此三条街前、中、后并列,与南北向之通衢大道呈“E”字形,合称“三埭街”,又称“堕民街”。40年代,绍兴县立民众教育馆统计,三埭街约有堕民3000余人,绍兴全县有堕民3万余人。
    绍兴城郊,堕民主要聚居昌安门外廿一堡、偏门外市后街。绍兴乡下,堕民主要聚居皋埠玉带桥、陶堰瓜山村、漓渚九板桥、柯桥蔡堰、马山后桥头、南池雾露桥、安昌彭家溇、稽江陈后山与偏门外米行街背后等地。
    堕民形如同族,却非同姓。据传,绍兴堕民先世之姓,有所谓大六姓与小六姓,大六姓为应、裘、孙、叶、干、柯,小六姓为苏、彭、金、钱、周、张。除此以外,尚有殷、章、陈、严、池等。
旧时,堕民不得入四民(即士、农、工、商)之列,故四民均可直呼堕民之名。堕民统称四民为“大百姓”。四民贱呼堕民为“惰民”、“惰贫”、“怯邻户”、“乐户”、“丐户”、“大贫”、“小百姓”、“轿夫”、“轿头侬”、“栏公”等,而堕民对四民则必用尊称:对男性,须称年长者“相公”、有职位者“老爷”、年轻者“少爷”、小孩“官官”,称新郎为“驸马老爷”;对女性,则称“太太”、“奶奶”、“小姐”之类。新昌儒岙、回山一带,堕民对其他平民不分男女老幼均须称“娘”,据云堕民得以生存,全靠“大百姓”“养 活”,“娘”、“养”音近,遂讹为“娘”。
    堕民口音与当地方言相较,略有音变,如“初一日”说为“处一日”,“素色”读作“书色 ”,“少奶”呼成“小奶奶”等。
   堕民的信仰与一般平民相仿,以信佛为主,所不同者为一概崇拜唐明皇。唐明皇首倡梨园,旧时伶人奉为祖师。演戏为堕民职业,故尊称之为“老郎菩萨”,于三埭街建庙,“供唐明皇于中,号老郎庙”(清《越中杂识》)。并多于居住处置唐明皇塑像或画像,有演戏时礼其雕像之俗。
   堕民服饰与一般平民有所不同,男人头戴狗头帽,裙以横布,不着长衫;如以演戏为业,则前半头剃光。妇女蓄长约八寸之大束头发,挽成高髻,插如意簪,此种发型俗称“老嫚头”;身穿黑色背心,俗称尼衣,下着黑色折裥裙,忌用红线;若出门,定挽方底有盖圆竹篮,俗称“老嫚篮”。

我谈“堕民”
鲁迅
    六月二十九日的《自由谈》里,唐先生曾经讲到浙东的堕民,并且据《堕民猥谈》之说,以为是宋将焦光瓒的部属,因为降金,为时人所不齿,至明太祖,乃榜其门曰“丐户”,此后他们遂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过着日子。
   我生于绍兴,堕民是幼小时候所常见的人,也从父老的口头,听到过同样的他们所以成为堕民的缘起。但后来我怀疑了。因为我想,明太祖对于元朝,尚且不肯放肆,他是决不会来管隔一朝代的降金的宋将的;况且看他们的职业,分明还有“教坊”或“乐户”的余痕,所以他们的祖先,倒是明初的反抗洪武和永乐皇帝的忠臣义士也说不定。还有一层,是好人的子孙会吃苦,卖国者的子孙却未必变成堕民的,举出最近便的例子来,则岳飞的后裔还在杭州看守岳王坟,可是过着很穷苦悲惨的生活,然而秦桧,嵩……的后人呢?……
   不过我现在并不想翻这样的陈年账。我只要说,在绍兴的堕民,是一种已经解放了的奴才,这解放就在雍正年间罢,也就不定。所以他们是已经都有别的职业的了,自然是贱业。男人们是收旧货,卖鸡毛,捉青蛙,做戏;女的则每逢过年过节,到她所认为主人的家里去道喜,有庆吊事情就帮忙,在这里还留着奴才的皮毛,但事毕便走,而且有颇多的犒赏,就可见是曾经解放过的了。
   每一家堕民所走的主人家是有一定的,不能随便走;婆婆死了,就使儿媳妇去,传给后代,恰如遗产的一般;必须非常贫穷,将走动的权利卖给了别人,这才和旧主人断绝了关系。假使你无端小她不要来了,那就是等于给与她重大的侮辱。我还记得民国革命之后,我的母亲曾对一个堕民的女人说,“以后我们都一样了,你们可以不要来了。”不料她却勃然变色,愤愤的回答道:“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们是千年万代,要走下去的!”
    就是为了一点点犒赏,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还要做更广泛的奴才,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这是堕民以外的自由人所万想不到的罢。
                                                         民国22年7月3日




堕民的生活

周作人
   小时候买玩具,最普通的是烂泥菩萨,一种戴纱帽的是官,还有一种女的是老嫚,即是堕民的妇女。堕民俗称堕贫,是绍属特有的被差别待遇的阶级,据说起于明初,规定不准应考试,不准与平人通婚,这禁令在前清雍正时已经取消,民国元年再度声明,可是一般生活大概还是没有更变。他们聚族而居,在郡城的中心部份,总称三埭街,男的专业做吹手,做戏,以炒豆麦糖(俗称堕贫糖)换取鸡毛破布烂铁,钓田鸡似乎也是他们的事,因为儿歌中有满天月亮一颗星,田鸡来亨钓堕贫之语,虽系反话亦是一证。俗谚又云,人生路不熟,看见堕贫叫阿叔,这种经验却是许多人都有过的。有一次往木栅山送长辈的葬,船抵埠后有好些山路,我同几个本家少年不愿坐山轿,便自走去,走了好久看看情形不对,山窝里又无处问路,好容易才遇到对面来的一个人,正挑着换破布的担子,由同行叔辈中年长的出头去请教,才知道再下去要到坡塘了,谢谢他的指点赶紧回转,才及时走到坟头(这里所说是三四十年前的事情,现在情形如何却不知道了)。
                                                   1950年2月1日




http://sx.gov.cn/portal/main/sxsz_msg_list.jsp?catalog_id=20050411002115

沈小三 发表于 2008-5-4 13:08:57

堕民长期不受教育,直到民国建立才建立了专门的学校收容堕民子弟
据赵大大说,到该学校调查时发现他们分尖团能力比一般绍兴人强许多

吴人 发表于 2008-5-4 13:15:06

尘归尘土归土。。。

小竹原 发表于 2008-5-4 13:27:20

据我的灌水报告显示,manman有严重的,敌对绍兴的情结:tsohnih:

mandarin 发表于 2008-5-4 13:58:02

ls阿是想起那句经典的“殆非人类矣”:aaa:

mandarin 发表于 2008-5-4 14:00:05

原帖由 沈小三 于 2008-5-4 13:08 发表 http://wu-chinese.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堕民长期不受教育,直到民国建立才建立了专门的学校收容堕民子弟
据赵大大说,到该学校调查时发现他们分尖团能力比一般绍兴人强许多


会不会是为了区别堕民,刻意尖团混掉
社会语言学~~~

热度 发表于 2008-5-4 15:36:08

原帖由 小竹原 于 2008-5-4 13:27 发表 http://www.wu-chinese.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据我的灌水报告显示,manman有严重的,敌对绍兴的情结:amazing:

dorp 发表于 2008-5-4 16:00:55

满满有强烈的敌对浙东情绪:smoking:

mandarin 发表于 2008-5-4 16:08:15

谁讲~~~我对章学诚全祖望很敬佩的:moved:

dorp 发表于 2008-5-4 16:09:49

:smoking: 哼哼哼~~~~~~~

mandarin 发表于 2008-5-4 16:19:39

还有老怪级别的黄梨洲:moved:

小竹原 发表于 2008-5-4 17:58:13

建议浙东堕氏与山东崔氏联姻,共建和谐社会:lol:

乌程仔 发表于 2008-5-5 20:37:20

也有一种说法是,堕民系越国军士与寡妇野合之后代或越国巫师之后裔,未知确然否。

[ 本帖最后由 乌程仔 于 2008-5-6 14:56 编辑 ]

小竹原 发表于 2008-5-5 21:50:58

姑姑~ 你看来的那个说法完全可以无视

吴人 发表于 2008-5-6 01:41:15

小竹原竟敢当面顶撞姑姑大人:boss:

小竹原 发表于 2008-5-6 10:10:03

挑拨无效:redcard: ,我和姑姑0.000000000000000000......1距离:lalala:

双相障碍 发表于 2008-5-6 11:44:49

距离没有单位,阿是讲光年?

乌程仔 发表于 2008-5-6 14:11:40

原帖由 小竹原 于 2008-5-5 21:50 发表 http://wu-chinese.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姑姑~ 你看来的那个说法完全可以无视
为啥呢?你要讲出道理。

guoguo 发表于 2008-5-6 15:49:11

很简单么,巫师的地位很高的,不可能生下贱民。
而且越国是缺人口的政权,鼓励生育还来不及,怎么会歧视呢。

沈小三 发表于 2008-5-6 16:23:49

抄个标答,百度知道:
元灾宋后,将俘虏及罪人集中于绍兴等地,称之为“怯邻户”,明代又称为“丐户”,后世称为“堕民”。一说南宋时金军南下,宋将焦光瓒率部投降,宋人引以为耻,乃贬其部为“堕民”。又,尚有明初设置之说,其成员系张士诚、方国珍的部属。长期被视作“贱民”之一,不得与一般平民削籍,与平民同列。明沈德符《敝帚轩剩语.丐户》:“今浙江有丐户者,俗名大贫,其人非丐,亦非必贫也。或云本名惰民,讹为此称。其人在里巷间,任猥下杂役,主办吉凶及牙侩之属,其妻入大家为栉工,及婚姻事执保监诸职,如吴所谓伴婆者......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自相配偶,不与良民通婚姻。即积镪巨富,禁不得纳赀为官吏。”《清稗类钞.奴婢类.喜婆》:“绍兴有堕民巷者,居方里,男为乐户,女为喜婆。齐民婚姻,则其男歌唱,其妇扶持新娘梳妆拜谒,立侍房闼如婢,新娘就寝始出,谓之喜婆,能迎合人意,各遂其欢。服役之家有常主,如田之有佃,得自相顶替,彼此买卖,皆有契券。婚嫁、祭祀外,常时则以说媒、售衣锦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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