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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泖港人

有感于央视大楼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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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1 13: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群众的智慧啊。。。PS太强大了
发表于 2009-2-11 15: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扬子晚报:央视火灾是"特权烟花"引发的"人祸
 9日20时27分,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发生火灾,至10日凌晨2时大火全部扑灭。7名消防人员呼吸系统受伤,其中一人牺牲。

  很显然,火灾发生后,一要积极灭火,二要查清火因,三要迅速问责,四要继续公开真相,加以剖析,以儆效尤,以警来者。如今火已经扑灭,火灾原因也已初步查明,烟花公司系中央电视台雇用,擅自在失火大楼西南角空地燃放了数百枚礼花弹,这些礼花弹属于A类烟花,燃放必须经过北京市政府批准。

  北京市消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的介绍有两个关键词,一是“擅自”,一是“A类烟花”。按规定,“A类烟花”燃放必须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这一点,央视不会不知道,那又为何明知故犯?且一放就是数百枚礼花弹?而且还不听民警劝阻执意燃放,这凸显了央视的傲慢和强悍。

  一言以蔽之,表面看,央视火灾是烟花惹的祸,但这烟花是特权烟花。换作一般的人,既没有足够实力购买数百枚A类烟花,更遑论敢于忤逆民警劝阻执意燃放了,因此实际上是特权惹的祸。


  接下来,我们需要更多的细节曝露。应该承认,这是一个沉重的反面教材,无论是肇事的业主单位还是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是所引起的公众热议还是造成的负面影响,它都足以铭记,因此应该公开更多的细节,以让专业人士加以解剖。最关键的是,这样一个夹杂着特权魅影的标本,尤其令人愤慨。人们有理由追问,为何这样一个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故却必然地发生了?而且,日前福建酒吧因燃放烟花所引发的火灾,可谓殷鉴在前。因此,所有这一切不能不让人唏嘘。

  还耐人寻味的是,火灾发生后,网友的心态颇为微妙,虽然不一定是幸灾乐祸,但并未给予应有的悲戚与同情。这又显露了公众何种心态?众所周知,新央视大楼自面世后就引发了无数争议。有人称,其怪异、扭曲的“身形”无疑在挑战人们的审美底线。而且,这个耗资高达百亿元的庞然大物不仅代表着央视庞大,其实还隐喻着至高的话语权,这也许正是人们未予足够同情的微妙之处。

  因此,央视这起火灾非常有解剖的必要。我们不能把其当作一个孤例,应寻视还有多少特权烟花,更需追问一场特权烟花为何烧出了公众的微妙心态。 (江苏 王石川)
发表于 2009-2-12 08: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奥特曼版
发表于 2009-2-15 10: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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