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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0 01: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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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十家必有死者二”[49] 。若以每家五口计,死亡率不过4%,疫情比濮院要轻得多。另在同年七月,常熟的难民营中,“有邻近移来病者,因限额不能滥收,甚至投河而死;且有疠气所蒸,十死其二、三,其余惧而他行者”[50] 。这里的十死二三,显然不完全是疫病而死者,因为其言“且有”,说明疠气只是原因之一。即使我们把当时难民死亡主要原因归于疫病,假设疫死率为二成,那也只是难民中情况,从龚又村的记叙看,当地人的疫情并不严重,他家只是沾染痢疾而已。所以当地社会总的疫死率肯定不高。同治元年的疫情,总体上更为严重,比如,常熟“夏秋以来,无家不病,病必数人,数人中必有一二莫救者”[51] 。《庚癸纪略》七月初六记吴江等地情形云:“时疫流行,日死数十人,名吊脚痧,无方可治,不过周时。”[52] 《小沧桑记》谈松江情形:“加以疫疠盛行,日有数十家,市榇为之一空。”又曰:“自七八月以来,城中时疫之外,兼以痢疾,十死八九。十室之中,仅一二家得免,甚至有一家连丧三四口者。”[53] 从龚又村关于常熟的记叙中,我们可以知道大概当时的疫死率不是特别高,而且他自家有六人得病,仅幼女一人死亡。吴江的情形,一个县日死数十人,即使延续三个月,总人数也不会超过一万,故死亡率只会在5%以下。有关松江记载中,一家丧三四口属于特殊情况,正常的应该是一二口,以每户五六口计,死亡率为20—30%,不过还有一二成家庭为全家幸免的。故实际死亡率最多也就在20%左右,不过这也只是松江城内的情况,不能代表全县。当然,有不少县不止一次遭受瘟疫,其中嘉兴的濮院等五个地区五年中有三年以上出现疫情。每年的疫情,不可能同样严重,假设这些地区每年有10%的人口疫死,死亡人数最多也不可能超过50%。而这还是对极个别地区相当高的估计。对整个疫区来说,平均每个县受疫灾次数不会超过两次,即使以较高10%的死亡率来估计,这次大疫中,疫区因瘟疫而死的人也不过20%,而就整个江南地区来说,则就更低,约15%上下。而从前面分析可看出,一般的疫死率只有5%左右,若这样,则总的也就约是8%。因此,我们大概可以说,这次瘟疫的疫病死亡人口所占比率大约8—15%之间,最高不会超过20%。也就是说,当时的死亡人口中,有二三成人死于疫病已是相当高的估计了。
8.光绪十三年(1887年)剡源之疫。光绪十三年前后,江南不少地区都出现了疫情,疫病主要为真霍乱,特别是在浙东,显得尤为严重,当年,绍兴的上虞、山会与宁波府的大多数县都有瘟疫流行。是清代浙东疫情较为严重的一次瘟疫[54] 。这次瘟疫的人口损失情况,奉化剡源的一部地方志有则较为明确的记载:(光绪)十三年丁亥七月大疫,至九月止,死者甚众,沙隄、公塘、康岭更甚。(三村约死四百人,阖乡不下一千人。——原注)亲戚不通音问,此症名霍乱[55] 。
当时剡源乡的人口,史料缺乏记载,不过该地方志有该乡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各村人口的详细记录,两个年代相隔14年,疫后损失应该已有所弥补,故二十七年的数字应大体接近和略低。二十七年时,三村的人口数分别为:沙隄村1,090人,公塘村820人,康岭村858人,共计2768人,全乡41,251人[56] 。即使我门以略低的二十七年数字计,疫情最为严重的三个村的死亡率为14.5%,全乡则在2.4%左右。从这部方志对这次疫情的特别关注来看,这应该是当地至少是较为晚近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瘟疫,而且霍乱也是清代江南最为凶猛的疫病。故在和平年代10%以上人口损失率在某个较小社区中虽可能发生,但已是非常严重的。而在较大的区域中,要达到2%的疫死率已属不易。
9.清末上海之疫。上海自开埠特别是太平天国战争以后,随着人口的剧增和人员流动的不断频繁,瘟疫爆发的频度也急剧上升,据统计,上海县在咸丰以前一共发生瘟疫16次,而咸丰以后竟多达18次[57] 。晚清上海瘟疫发生的次数虽多,但对人口的危害似乎并不大。由于《海关十年报告》中录有瘟疫死亡人数确切的记载,使我们有可能了解当时上海瘟疫的危害性。现将其中有关的记载转录如下:在这十年(1892—1901)中,上海曾两度流行天花:一次在 1893年,11名外国人和 184名中国人因罹是疾而死亡,另一次在 1899年的上半年, 9名外国人和 183名中国人死亡。市政当局对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经常给予极大的关心。令人感到惊奇的是。在中国人、占总人口很大比重的情况下,他们的工作竟能如此成功。霍乱在公共租界绝迹整整三年之后,1895年夏季又重新出现,这一次有20名外国人和约930名中国人死亡,大部分是在8月份。
1902年流行猩红热病,这年夏天因而死亡的约1500人。随后几年,这种疾病重复出现,但严重程度减轻了[58] 。
清末宣统二年(1910年),上海总人口为1,289,353,其中租界为617,487[59] ,几百上千人疫病死亡人数,实在可以说微乎其微。
经过以上分析,现在我们认为,清代江南的瘟疫对人口的危害虽然随时间、地点的不同而不同,不过一般情况下多多少少会带来一定的人口损伤。在和平年代,一般性瘟疫对疫区造成的人口损失率多在2%以下,较为严重的可能达到2—3%。特别严重的瘟疫,比如像霍乱这类烈性传染病在个别较小社区中,导致的死亡率虽可达15%左右,不过在一个较大范围内,比如乡、县等,则一次瘟疫所损失的人口很难达到5%,即使连续两年或以上发生疫情,也一般不会超过10%。在战争时期,比例会高一些,但超过20%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当然这里所说的比例是针对疫区而言,若要说某次瘟疫对整个江南地区所造成的人口损失,相信除了乾隆二十一年前后、嘉道之际和咸同之际这三次基本涉及全区域的瘟疫外,比率会是很低的,估计绝不会超过1%。当然有必要指出,百分之几的疫死率,对世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来说,绝不是一个可以忽视的小数字。在一个较小的社区中,即便只有几个人染疫而亡,人人自危的恐惧和紧张恐怕也是不可避免的。
以上有关数据的估算尽管是概略性的,但应该不妨碍总体上认为,对清代江南瘟疫带来的人口损失率不宜估计过高,实际上,除咸同之际因有战争的因素外,其他像在乾隆二十一年、嘉道之际等发生全区域性大疫的年份,我们很难发现人口发展曲线有何明显变化[60] 。这说明,尽管每次百分之几的疫死率其实已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数字,但瘟疫显然没有对清代江南的人口发展产生结构性的影响。
微寄生与人类宿主之间,主要依靠生物的自然调适能力,使双方才长期维持一种内涵上不断变化但却不失均衡的关系。这种自然调适可能是为了避免物种的两败俱伤而形成的,因为微寄生如果过分肆虐,则有可能找不到下一个宿主而无法维持自身的生存,从而中断传染链。所以,传染病在同具有一定规模的人群接触后,其毒力和致死力会逐渐减弱;而痊愈的宿主一旦增加,即会提高族群的集体免疫力,促使传染病从流行病转变为地方病乃至儿童病。从而形成比较稳定的疫病模式[61] 。清代江南除出现了前所未遇的真霍乱的打击外,总体上应该是个疫病模式相对稳定时空区域。以上所论似乎从一个侧面表明,在疫病模式比较稳定的时期和地区,尽管瘟疫发生的频度较高,但对人口发展的影响反而并非举足轻重,至少不会产生结构性的影响。
当然,清代江南不代表一切,我们显然不能否定历史上确曾出现瘟疫大规模杀伤人口的例子。比如,金天兴元年(1232年),元军围攻汴京,五月,“汴京大疫,凡五十日,诸门出死者九十余万,贫不能葬者不在是数”[62] 。但毕竟在整个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疫病模式的稳定时期要远长于调适期。因此,尽管我们认为瘟疫对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而且重视历史进程疫病因子也非常必要,但并不能因此过分夸大瘟疫的影响,而应该以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学审慎对待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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