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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卞之琳关门弟子到“陈探长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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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7 20: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11:23 《人物》杂志

  □ 文/刘莉芳

  写侦探小说完全是个误会

  裘小龙的第一本侦探小说《红英之死》即获得世界侦探小说最高奖——第23届“安东尼”奖。与传统侦破推理小说不同的是,他的小说以改革开放后急剧变化的当代中国为背景,小说并不侧重追究谁是凶手,而是侧重破案过程,以及案件背后的社会文化背景。在书中,上海石库门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活灵活现。《芝加哥论坛报》这样评论他——裘小龙让西方读者进入了一个“可从美国人的角度看到的更商业化、更现代的中国”。《红英之死》出版以后,很快就成为美国的畅销书,入围“爱伦坡推理小说大奖”、“白瑞推理小说奖”,目前已出版十余种外文版本,平装本在美国也已出到第5版,在美、德、法三国的总销量超过15万册。美国加州洛杉矶大学的社会学系甚至将他的小说作为社会学的教材使用。

  华人用英文写作尚且不易,况且是写推理小说取得如此成绩。但裘小龙称自己写侦探小说是个误会。自上世纪80年代末由上海去美国后,裘小龙依然坚持诗歌梦想,除了用中文写诗外,也用英文写诗,甚至还获得过美国“州桂冠诗人”的称号。但诗歌在美国同样遭到冷遇,为了维持生计,裘小龙甚至还翻译过科技传单。他说,很多名人去了国外很不适应,但是他觉得没什么,一切从头开始罢了,他不介意从底层做起。

  2000年,他花两年写就的《红英之死》面世。这部以侦破市劳模关红英被杀案为线索的侦探小说,在叙述过程中呈现出当时五光十色的中国社会百态:主人公陈超幸运地分到一套房子,周遭都是嫉妒。其实宿舍里密麻麻无处下脚的拥挤,整层共用一个厕所,邻里也并不和睦,人们在狭小的空间中争夺心理上的优势。此外,文中对跑整条弄堂去喊人的公用电话以及抄在纸片上的传呼留言等上海市井生活的描述,亦非常传神。

  “我对陈超的定位是‘反英雄’,有点像著名间谍007,他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员,又是诗人,中国作协会员,在官场、职场、情场都游刃有余。在破案过程中见到漂亮女人常常动情,而处理感情的方式比较西化……该分手时就分手,所谓‘潇洒’。当然他绝对不是坏人,但也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人物,而是红与黑的混沌体( 裘著《石库门骊歌》的英文版书名即为《当红是黑的时候》)。”

  在裘小龙本人和大多数人看来,这部小说最独特的地方,并不是悬疑,而是对中国特殊文化背景下人物的刻画。“当初我只是想写一本关于中国社会现状的小说。只不过主人公是侦探陈超,后来出版社和我说要用‘推理小说’概念来宣传这本书时,开始我并不太情愿,后来我觉得人家看你的书(很多美国读者包括批评家都是这么和我说)就是看中国。我想,如果达到这个目的,其他也就无所谓了。其实像我这种写法,在西方也是有的,就是社会学的写法,把社会问题作为描写的一个重点和目的。” 

  裘小龙也坦言,“写侦探小说可以把我在诗歌里没有办法表达的所有思想表达出来。小说给我一个很好的框架,因为你以一具尸体开始,以结论作为结束。” 裘小龙的作品与众多推理小说最大不同点是,在作品中融入了大量古典文学——“我比较喜欢艾略特的一个原因是他在浪漫的时候有一种反思,我的导师卞之琳先生也是这样。我写推理小说也努力往这个方向做。”

  如果非要在裘小龙的人生中追溯推理小说的渊源,则有两种动力,其一,裘小龙的导师卞之琳年轻时在英国用英文写过一本小说,他知道了之后,也萌发了写小说的念头。其二大概是源自阅读,“侦探小说其实我读书的时候就在看了,也不是正儿八经地看,就是累了躺在床上看几本,原版的、翻译的都看。一开始我看的都是经典的,比如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之类。这种侦探小说都是主人公靠自己的推理能力解决所有的问题,就是正义肯定能战胜邪恶,理性的东西肯定能穿透那些非理性的邪恶。实质上这是对法律或某种制度的信任,抱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理念。年纪大了,我就更偏向于看现代派的侦探小说。这种小说的主人公往往不是依靠他的能力来破案的,有时候是靠运气,靠撞上的。”

  裘小龙推崇一对瑞典夫妻写的推理小说,“他们开始就是想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结果小说一经推出非常受欢迎,收不了笔了,就一本一本往下写。他们笔下的侦探并非全知全能的神人,有时甚至蛮‘傻’的,案子查了半天也没有头绪。有的时候,即使案子破了也相当偶然。但是在案子侦破的过程中,人物的命运和社会的问题被展现出来。”

  华人用英语写作都会遇到读者接受和市场认可的问题,裘小龙坦言,一直写侦探小说,而自己真正喜欢的现代小说却还没有写完,“所以,说到底也可以说是为了赚钱。侦探小说容易写,出版社也在后面争着要,不愁卖不掉。不管在哪个国家,也是要赶这个市场,书本身的价值已经让位了。”                 

  被卞之琳先生引入诗歌大门

  裘小龙是踩着缝纫机,自学英语考上研究生的。1970年,他初中毕业,居委会分配他到一家小型制衣企业工作,于是,裘小龙整整踩了七年缝纫机。那七年,国家处于动乱年代,教育基本上停止了,但有心的裘小龙没闲着,经常去外滩公园学英语。当时那里有一批偷偷自学英语的年轻人,他们用英语交流,相互切磋鼓劲儿,裘小龙的英语就是在这种环境下练成的。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虽然他的数学考得很差,但英语非常好,因此曾经的小裁缝考上了华东师范大学英语系。和裘小龙同时代进入华师大的还有上海著名女作家陈丹燕等。但和同学们安分地读完四年不同,裘小龙才念了半年,就不知天高地厚地去考中国社科院的研究生。在那个特殊年代,不用念完本科就能考研究生,裘小龙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如果能考上研究生更好,考不上,也不丢面子,大不了回来继续读本科。

  没想到一考居然考中了。上海人裘小龙跑到北京,成了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的第一批研究生,也是班上9名学生中年纪最小的。刚进去,不同的老师分别给他们上课,后来根据每人的论文方向,再选择导师。同学们的论文写的都是比较传统、古典的小说,只有裘小龙的论文写的是外国当代小说,论文中提及的小说,连许多老师都没看过。“后来他们和我说,‘你胆子挺大的,我们都没看过这篇小说。’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卞之琳先生录取了我,我也是他那时唯一的学生。”

  当时社科院没有自己的教室,借了北师大的教室,而卞先生已经七十高龄,走路不太方便,裘小龙就去卞先生的家里上课,每周一次。“卞先生给我上课很随便,就像聊天一样,我们非常自由地讨论。”

  卞先生的家在东城区干面胡同里的东罗圈胡同,那里曾住过许多大家,包括钱钟书、焦菊隐、茅以升先生等等。裘小龙经常帮先生搬蜂窝煤。他还记得先生有很多爱好,爱看报纸、爱看足球、爱听昆曲、爱听江南丝竹,爱吃江米饭,爱吃青豌豆……

  “如果说一般人对诗人的理解是浪漫的、放荡不羁的,那卞先生绝对是一个很严谨的学者,甚至不能说严谨而是拘谨了。他不太善于言谈,不喜欢抛头露面,写东西的时候,提炼又提炼,推敲再推敲,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锤炼。这点他可能和艾略特是一个路子的,艾略特有一个观点是,其实艺术创作是非个人化的,不应该把个人感情完全加诸于诗歌创作之中,诗歌不应该成为宣泄个人感情的副产品。”

  裘小龙说,自己是在卞先生的影响下开始写诗的。有一天闲聊,先生问他写诗吗,他说不写。先生便说,不写诗怎么能评论诗歌?于是,裘小龙就试着写诗。写了几篇给先生看,先生一看说不错,就推荐给《诗刊》,很快就发表出来。

  “人生真的蛮阴错阳差的,如果卞老师没有这样说,我可能根本不会写诗。就像徐志摩当初把卞之琳推入了写诗的行列。”裘小龙的诗歌创作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阿拉永远是上海人

  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毕业后,裘小龙被分回上海社科院。这位在北京人眼里完全不像上海人的上海人终于回到故乡。1980年代末,他去了美国。一别数年,直到90年代中才有机会回来。 

  至今,裘小龙仍是一口流利的上海话,每次回来,他都喜欢住在外滩旁那幢老上海味很足的和平饭店。

  “跟着陈探长的脚步看中国!”这是德国一家旅游公司打出的广告词。

  这位吸引德国游客来中国的陈探长,正是美裔华人作家裘小龙侦破推理系列小说的主人公——酷爱诗歌的上海市公安局刑侦队长陈超。而书中,陈超走过的每一处地方,几乎都在上海有真实的原址对照,而那些原址也是裘小龙在上海的生活轨迹。

  福州路上的市公安局是陈超工作的地方,现在虽已搬迁,但旧时,裘小龙总从门口来回走过。他有一位朋友在公安局工作,和陈超一样,外语专业,但在公安局里无所事事,只能翻译一些没人看的资料。很多人都猜,懂英语、会跳舞、喜欢艾略特和李商隐的陈超就是裘小龙的化身,但裘小龙否认,他说除了生活上的一些偏好,比如艾略特、大闸蟹以外,他和陈超并没有相似之处。他在书写陈超的职业经历、工作环境时,较多地参考了那位朋友当年怀才不遇的处境。不同的是,陈超并非完全的浪漫主义者,他虽然偶尔会抱怨“受不了”,但在和现实撞击时,他并不直接,所以,在裘小龙的心目中,陈超是个很实用的男人。

  从福州路走出去,近金陵路一带,就是裘小龙的出生地,那是一幢没有独立厨房和卫生设施的老房子,裘小龙在里头住了20年。每次他从国外回来,都要去看看老房。带着大洋彼岸的尘土,踩在老房子吱呀呀的木楼梯上,他总有许多感慨。幸运的是,在拆迁加速的城市里,他家的老房子还在,空关着,只有光线在空间里穿梭、跳舞。裘小龙说不忍把房子出租,因为里头有许多他和家人的记忆,不愿被外人打破。

  裘小龙当年就读的小学和中学现在已消失了。傍晚时分,他邀约的故友先后聚集到“南蛮子”餐厅。当年的同学少年,如今都已老矣,然一见面,流利的上海话,握手,打哈哈,仿佛仍在上海的那段古老的岁月中……
发表于 2007-5-17 2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总是最吸引西方人的中国城市.
发表于 2007-5-18 12: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走题

孙道临、邱岳峰配音个伊部黑白版本Hamlet(《王子复仇记》)台词就是从卞之琳个译本浪搬过来个,相当挺括。

google来一段台词:
哈姆雷特:母亲,有什么事情?
王后:哈姆雷特,你把你父亲大大得罪了
哈姆雷特:母亲,你把我父亲大大的得罪了
王后:好了,好了,你的回答真是瞎扯
哈姆雷特:得了得了,你的问话别有居心
王后:怎么了,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什么又怎么了
王后:你忘了是我
哈姆雷特:我没有忘,没有!你是皇后,你丈夫弟弟的妻子。我真但愿你不是我的母亲。
王后:好,我去叫会说话的跟你说
哈姆雷特:来来,你坐下来,你不许动。我要在你面前竖一面镜子叫你看一看你的内心的最深处。
王后:你干什么,是不是要杀我?
(哈姆雷特早就疑心幕布后面有耳朵,他一剑刺了进去)
王后:救命,救命(波洛纽斯:救命,救命~)
哈姆雷特:什么?耗子,死吧,我叫你死

王后:啊~
哈姆雷特:死吧
王后:你干了什么了?

哈姆雷特:不不不,我不知道,那是国王!
(可他不知道是波洛纽斯老头,谁叫他多管闲事,自己找上门来,这下不仅没有了耳朵,连命也搭上了,活该!)
王后:哦~好一桩鲁莽血腥的行为
哈姆雷特:血腥的行为?好母亲,这跟杀死一位国王再嫁给他的兄弟一样狠了
王后:杀死国王?
哈姆雷特:对,母亲,正是这句话
(不管母亲怎么哭个不停,哈姆雷特决心要伤透她的心)
哈姆雷特:别老拧着你的手,你坐下来,让我拧拧你的心,我一定拧,只消你的心不是石头做成的
王后:到底什么事,你敢这么粗声粗气的
哈姆雷特:干的好事啊,你沾污了贤惠的美德,把贞操变成伪善,从真诚的爱情的熔岩上夺去了玫瑰色的光彩,画上道伤痕,把婚约都变成了赌鬼的誓言
王后:到底什么事
哈姆雷特:请你看看这幅画像,你再看这一幅。这就是他们兄弟俩的画像。这一幅面貌是多么的风采啊,一对叱咤风云的眼睛,那体态不活象一位英勇的神灵刚刚落到摩天山顶,这副十全十美的仪表仿佛天神特为选出来,向全世界恭推这样一位完人--这就是你的丈夫。你再看这一个--你现在的丈夫像颗烂谷子就会危害他的同胞,你看看这绝不是爱情啊。像你这样岁数情欲该不是太旺,该驯服了,该理智了,而什么样的理智会叫你这么挑的,是什么魔鬼迷了你的心呢?羞耻啊,你不感到羞耻么?如果半老女人还要思春,那少女何必再讲贞操呢?
王后:哦,哈姆雷特,别说了,你使我看清我自己的灵魂,看见里面许多黑点,洗都洗不干净
哈姆雷特:嘿,在床上淋漓的臭汗里过日子,整个儿糜烂呐!守着肮脏的猪圈无休止的淫乱!
王后:哦,哈姆雷特,别再说了,这些话就像一把把尖刀,别说了,好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一个凶犯,一个恶棍--奴才,不及你先夫万分之一的奴才,一个窃国盗位的扒手,从衣服架子上偷下了王冠装进了他自己的腰包
王后:别说了
哈姆雷特:一个耍无赖的--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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