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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国地原来是诸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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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4 20: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乌程仔 于 2013-4-4 20:47 编辑

《诸暨旧城杂说》:
在传统说法中,早在前2068年以前,这里都属“诸稽(诸暨)国”之地,直到前2068年,才有“少康少子所封”,即越国的建立(《辞海·附录·中外历代大事年表》1941年9月版第2页)。其范围“初在县北一隅,与今山阴,会稽两县连界,自外皆诸稽地”(清郭凤沼《青梅词注》语。越国就是在“诸稽(诸暨)国”的土地上划取一地而建置的,直到“商灭诸稽,而夏侯并有其地”(见《国语·郑语》韦氏解,16卷101页)。

如此说来,是商灭了诸稽,越国替代诸暨而扩大?

这里必需提及的是“诸稽”一词。要研究越国历史,最好当然是找到当时的文字记载。而被越王视为珍宝的、形影不离的越王剑上的“鸟虫篆”,无疑应是当时形诸文字的、以“剑格”作为记录载体的重要“档案”之一。“诸暨”之名,源之于“诸稽”,而“诸稽”之名则源之于“者旨”。越王剑上的“者旨”,就是对诸暨的最早文字(实物)记载。相关资料显示,“越王者旨於赐剑”,剑前锷略有弧曲。“茎”作实心圆柱形,茎上有两道箍,便于缠“缑”。“格”宽而厚。剑格两面共有铭文8字,一面为“越王者旨”;另一面为“越王於赐”。此剑的所有者为“越王者旨於赐”。“者旨”读为“诸稽”,是越王的氏,“於赐”则为名。越王於赐即越王鼫与(前464—前459在位),就是曾“卧薪尝胆”的越王句践之子。与此剑同铭器传世共有7件。我们知道,古人每有“以国为氏”“以地为氏”之受姓传统。如果当时越王不在诸暨而是远在其他地方,他就不可能把“者旨(诸暨)”作为“姓氏”的。由此,我们从另一角度证明,这些越国统治者的“以地为氏”,是把当时的“政治经济中心”即“都城诸暨”作为“择取对象”的,他们不可能随便找一个无足轻重的地方而“以地为氏”。当然,作为姓氏,并非从“越王鼫与”开始,而有一个从形成到逐渐得以“定型”的过程,句践的大臣“诸稽郢”姓“诸稽”即是明证。诸暨作为越王都城,亦并非从“越王鼫与”开始。但是,越王将“诸暨”两字铭于宝器,可见其地之重要性是绝对不能等闲视之的。关于对“者旨”的探讨,拙作《也谈“诸暨”的由来》《春秋青铜器铭文中的“诸暨氏”》(见《诸暨散论》16、24页,作家出版社2001年12月第l版)已有详细论述,在此不再一一。因此我们说,越王剑上的“者旨”两字,证明了“诸暨”在历史上非同一般的重要地位。


 楼主| 发表于 2013-4-7 11: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乌程仔 于 2013-4-7 12:31 编辑

在传统说法中,早在前2068年以前,这里都属“诸稽(诸暨)国”之地,直到前2068年,才有“少康少子所封”,即越国的建立(《辞海·附录·中外历代大事年表》1941年9月版第2页)。其范围“初在县北一隅,与今山阴,会稽两县连界,自外皆诸稽地”

县北一隅大约指的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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